海口市长滨一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3号楼4层。
0898-68725800
0898-68725800
hr@hkccpit.com
570100

海口市贸促会工作服务承诺制度

点击:1619  时间:2021-10-19 08:10:00

为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素质,塑造政府机关良好形象,使贸促工作真正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,特制定本工作服务承诺制。

一、 关于优化服务的承诺

1、实行首问责任制

首问责任制坚持态度热情,服务周到,认真负责,不作推诿的原则。具体做法是:

(1)凡遇到来本会办事的单位和群众,被询问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。首问责任人有责任向询问人提供热情、周到的服务。

(2)当面询问时,属首问责任人所在部门职责范围或首问责任人能够答复的咨询事项,能当场答复的要当场答复。不能当场答复的要告知期限,一般在一周内给予答复;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部门职责范围的,由首问责任人主动带到有关部门。

(3)电话询问时,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热情礼貌地给予答复,属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,要告知该部门电话号码。

(4)对答复不满意的,要在自己身上找原因,及时改正,在确认答复准确无误后要耐心解释,做好思想工作。

2、实行工作代理制(AB制)

各部门工作人员,不但要熟悉本职业务,而且要熟悉本部门其他岗位的业务情况,当经办人外出时,要明确工作代理人,保证工作正常运转。

3、本会所有工作人员实行“亮牌”办公,未按要求挂牌的工作人员,本会办公室则当场指正。

二、 违诺责任

凡按本承诺制应公开的政策、法律、条件、程序、结果等,未向办事单位、个人公开,未按规定实行亮牌服务、未履行首问制度责任或办事超过承诺时限的,经投诉核实,确认责任在我方的,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内部警告和思想教育。

关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