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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口市贸促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

点击:841  时间:2023-07-10 13:56:39

海口市贸促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

 

有效推进我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,营造一个干净整洁的办公环境,现结合我会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办公场所垃圾分类实行“可回收物、有害垃圾、厨余垃圾(含餐厨废弃物、果蔬垃圾等)和其他垃圾”四分类标准。

(一)可回收物。主要包括:废纸、废塑料、废金属、废旧纺织物、废玻璃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、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适宜回收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类的废弃物。

(二)有害垃圾。主要包括:废电池(镉镍电池、氧化汞电池、铅蓄电池等),废荧光灯管(日光灯管、节能灯等),废温度计,废血压计,废药品及其包装物,废油漆、溶剂及其包装物,废杀虫剂、消毒剂及其包装物,废胶片及废相纸等。

(三)厨余垃圾。主要包括:居民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食物残余和食物加工废料等易腐性垃圾;农贸市场、农产品批发市场、蔬菜基地等产生的瓜果蔬菜垃圾、腐肉、碎骨、蛋壳、畜禽产品内脏等易腐性垃圾;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、饮食服务、单位供餐等活动中的食物残余和食品加工废料等餐厨废弃物。

(四)其他垃圾。主要包括:污损后不宜回收利用的包装物、餐巾纸、厕纸、尿不湿、竹木和陶瓷碎片等除可回收物、有害垃圾、厨余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。

规范分类收集容器,实现生活垃圾准确投放。

单位办公区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配合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规定,在办公区公共区域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、分类指示牌、分类宣传栏,张贴分类标识。各部门内部自行设置分类垃圾桶(篓),收集垃圾后再分类投放至各楼栋分类垃圾收集容器中。办公室组织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,确保精通垃圾分类技术操作熟练。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完善组织结构,加强日常督促检查。

单位办公区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,统筹协调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,定期召开会议,认真制定计划,按期推进落实工作,并定期上报生活垃圾分类推进情况。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监督、指导本单位人员正确进行分类投放,保持垃圾分类收集点的环境整洁,规范干部职工垃圾分类行为,提升源头分类实效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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